器官捐贈在台灣宣導多年,成效不如預期,但還是不時會聽到感人的器官捐贈故事,感動了許多人,也鼓勵更多人死後把器官捐給他人,遺愛人間。
媒體最近報導,藍染藝術家陳隆進、鄭麗雀在獨子死亡時把有用的器官捐贈給別人,事後他們夫妻竟然像「心電感應」般認出受贈者,中年喪子的他們覺得兒子的生命還延續著,心中感到無比的安慰與踏實。
10年前有一天,陳隆進夫妻念高三的愛子放學回家,在家門口被飛駛而來的機車撞倒,雖送醫急救仍告不治,由醫師宣布腦死。在那關鍵的時刻,他們夫妻決定「化小愛為大愛」,把愛子的心臟、腎臟、眼角膜等器官捐贈給需要的病人。
1個月後,他們夫妻開始在這家醫院擔任義工。再過1年,在一次義工的聚會上,他們夫妻先後遇見一男一女,雖然完全不認識這兩個人,但對這兩個人卻有「血濃於水的感覺」,好像看到好久不見的親人。
當時,他們夫妻真想就走上前去擁抱這兩個人,在壓抑情緒後,才試探性的詢問對方,是否曾接受過器官移植?對方聽了,非常驚訝,反問他們夫妻怎麼知道?他們夫妻再與對方比對移植的器官、時間等,結果都是吻合。他們夫妻再找醫院查證,但醫院依法不能證實。
這對主持藍彩染工坊、從事藝術工作的夫妻說,那是「一種強烈、無法形容的感覺」,當年兒子捐贈的器官一定是給了對方。
陳隆進、鄭麗雀的經歷,說來神奇,或許是真的感應,也可能只是期待及巧合,但不管如何,這樣的故事總是讓人感動,也讓人看到器官捐贈的意義。
對一般死者的家屬來說,他們對親人的愛也常跟著對方的死而消逝了,親人的過世似乎只留下悲傷。但對器官捐贈者的家屬來說,他們看到親人的生命在器官受贈者身上重新活了起來,親人雖然過世卻留下了愛。
媒體也曾報導有一位媽媽,在她8歲的女兒因腦病死亡時,決定把女兒身上有用的器官捐贈出來。這位媽媽很清楚,無論愛女的器官移植給什麼人,都是生命的延續。她說:「這是我女兒死後留在世上最美好的東西。」
還有一位因弟弟車禍死亡而悲傷欲絕的姊姊,聽從她一位佛教法師的開示,幫弟弟簽下器官捐贈的同意書。她在當下並無法體會法師所說的道理,直到她看到弟弟遺體做完器官捐贈並火化的骨灰之後,她才恍然大悟:「這樣一燒,什麼都沒有了。」她很慶幸幫弟弟做了器官捐贈,讓弟弟的器官可以幫助別人,也是為弟弟做了功德。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規定,腦死者的近親屬可以代為同意捐贈器官,但一個有意做器官捐贈的人,最好在生前就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當然,一個人一定對生命和死亡有了超越世俗的智慧,在生前就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
今年2月,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的學生蔡名峰不幸從家中陽台墜樓死亡,因為生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造福了10多位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
根據媒體報導,蔡名峰在死前的一星期與家人一起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蔡名峰70歲的父親蔡慶堂說,捐贈器官是兒子的心願,他還要把兒子的存款及奠儀全數捐出,讓兒子了無遺憾。
劉庭君的父親劉孝仁生前就與妻子討論器官捐贈的問題,但當時未有機會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所以,劉孝仁因心血管阻塞而被宣布腦死時,家人可以很快就幫他做了捐贈器官的決定,結果幫助了4個病人,等於幫助了4個家庭。
如何向世界告別
也是一門生命藝術藍染藝術家陳隆進:喪親之痛是誰都不樂見的痛,但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死亡」更是每個人這輩子都必須要學習的人生課題,與其一直深陷在痛苦之中,不如學習如何把悲傷化為力量。從藝術觀點來看,「如何向世界告別」也可以是一門生命藝術,站在器官捐贈的角度,能夠把有用的器官捐贈出來、讓更多需要的人受益不但是一種「成人之美」,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