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的60歲延後到65歲,以因應高齡化、少子化社會來臨,並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
勞委會表示,這牽涉到勞工退休舊制一次金的問題,同時參考勞保條例與勞保年金,提議「漸進」方式,逐步延長強制退休年齡到65歲,但立委認為延後強制退休年齡是工作權延長,與現制自願提前退休請領退休給付沒有衝突;如果有59歲勞工明年可請領退休金者,也不會因此必須延到65歲才可領勞退金,因此,環衛委員會仍無異議通過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
立委認為此項修正案將改變台灣勞工勞動結構,有助中高齡勞工投入就業市場,但勞委會表示,此案最有利者是國營事業勞工及公務機關適用勞基法的工友、技工、司機等。勞委會官員更私下表示,改成65歲退休後,勞工恐面臨被提早逼退的命運,可能不利60歲勞工再投入職場。
全國工業總會也認為,依國人健康狀況分析,65歲足以繼續在職場奮鬥,但可能因此擠壓中、低年齡層進入職場的機會;加上資深員工平均薪資較高,也可能間接加重企業營運成本。工業協進會理事長李成家建議,員工60歲後,可經由勞資協商認定是否延長至65歲,不宜強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