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抽查150件小風扇及電蚊拍,其中29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9%。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本報新北訊】近日天氣炎熱,許多人喜歡隨身攜帶小風扇消暑,或使用電蚊拍驅趕蚊蟲。新北市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抽查150件小風扇及電蚊拍,其中29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9%;經發局呼籲民眾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及標示不全的商品。
新北市經發局長何怡明說,近期民眾多購買攜帶型小電扇、電蚊拍等電器商品,經發局專案抽查150件小風扇及電蚊拍,其中有29件不合格,多以未標示製造號碼、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及製造年分為主。
針對抽查標示不合格者,經發局依商品標示法、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提醒,商品標示是商品身分證,提醒民眾購買商品時,除注重產品款式及價格外,也要留意商品本身是否有完整標示商品資訊,千萬不可忽略產品的年分、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的重要性,並呼籲民眾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及標示不全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