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通過立法委員賴士葆提的預算法修法案,未來政府出資逾五成的財團法人、接收日本撤退台灣遺留財產所成立的財團法人,也視同國營事業,包括備受爭議的耀華玻璃在內,自下個會期起,將接受立法院的公開審查。
立院財委會昨日初審通過「預算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案」。賴士葆表示,政府每年編列鉅額經費捐助財團法人非營利機構,卻無法實質審議資金運用及效益,成為預算審議的漏洞。至二○○五年底止,由政府機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有一百七十二個,捐助金額計一千二百二十六億餘元,其中由中央機關捐助設立,包括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等一百五十二個,捐助金額計一千二百二十一億餘元。
在財委會高度效率下,初審通過預算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案,未來政府部門出資五成以上投資或經營的事業、成立的財團法人、非營利機構,未來年度預算書、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與效益評估等,都將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送立法院審查。
賴士葆在法案通過後表示,未來像「耀華玻璃公司」這種大陸撤資以來的神秘面紗,下會期起終於有機會正式揭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