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亦純
明朝有一姓金的老翁在一鄉城經營當鋪。
嘉靖初年,強盜到處搶劫,當地有錢人家幾乎都被搶過,獨獨金家沒有被搶,官府因此懷疑金家與強盜勾結。
後來強盜被捕,官府詰問強盜:「為何只有金家沒被你們搶呢?」強盜說:「我們幾次前往金家的時候,都被金甲神給趕了出來!」
官府不採信強盜所言,傳喚地保和鄰居詢問,大家都說:「金家沒被搶 ,實在是因為金家積德的緣故!」
原來,一般當鋪收典當品時都用超低價買進,要贖回時卻得用超高價買回;只有金家出入都公平,估價高,期限也長。若是年老貧窮的人去典當物品,還會免除利息,到了冬天,就免除典當寒衣的利息;到了夏天,就免除典當暑衣的利息。
「金家每年都是這樣做的!上天保佑善人,命神護佑金家,這種事情,實在沒有什麼好懷疑的啊!」
縣令聽了之後,嘉許金翁的善行,且向朝庭推舉,讓金家作為官府的特許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