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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今年7月起,全台有6縣市正式實施「囤房稅」,包括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台灣房屋根據財政部2021年的房屋稅縣市個人歸戶資料,統計6縣市受囤房稅影響的人數,共14.5萬人,預計可為地方政府增加約10億元稅收。
6縣市中,桃園市因原本非自住住家即採單一稅率2.4%,所以僅持有5戶以上者受新制影響,影響層面為6縣市最低;台南市因持有1戶「非自住住家」仍維持1.5%稅率,所以衝擊對象僅限2戶以上的屋主;其餘4縣市民眾,只要持有1戶以上「非自用住家者」,都是囤房稅的潛在加稅對象。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所以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並非政策的加稅對象,不須過於恐慌。
以新竹市持有5戶的非自住屋主為例,單一間房屋稅率從1.5%增至2.4%,若過去某間房屋稅年繳1萬,明年起就是1.6萬,比之前多繳6成稅金,攤除至各月,等於每月多負擔500元。在置產族眼裡仍是可承受之重,因此對於整體房市應該不至於掀起拋售潮。
由於囤房稅實施並未採取全國總歸戶,因此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計範圍,專家分析,不排除未來大戶會朝多縣市布局,分散風險也降低稅負。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各縣市認定囤房族時,僅針對在該縣房產數量來評斷,故同一位囤房族,在各縣市統計時可能會被重複計算,且部分多屋族不排除為公益出租人,因此影響人數有限。
據財政部資料,全台已施行囤房稅的9縣市,包括上述6縣市加上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合計囤房人數約28.5萬人;若以草案在審議中的新北市納入計算,10縣市的囤房人數約36萬人,佔全台屋主的4.4-4.5%左右。
據6縣市預估,囤房稅上路後,明年6縣市的合計房屋稅收,可望增加約10億元至11億元,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
陳定中表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納稅人,若欲規畫節稅,除了可將資產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員名下外,也可考慮以「公益出租人」的身分來節省稅金,因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享有1.2%的優惠稅率,加上近年租金上揚,出租房產的租金受益可期,對名下擁有多戶住宅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不失是囤房稅政策下的雙贏節稅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