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騎腳踏車酒駕不會被抓 3天內遭取締2次 |2022.07.04 語音朗讀 83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高雄市湖內區一名蘇姓男子疑有酒癮,3天內被同一批員警抓到2次騎腳踏車酒駕,警依法開單。示意圖/unsplash 【本報高雄訊】高雄市湖內區一名蘇姓男子疑有酒癮,晚上酒後騎腳踏車外出行車搖晃,被巡邏員警攔下,因蘇男拒測,警方直接製單舉發,沒想到隔1天,同一批巡邏員警近中午又發現蘇男騎腳踏車行車不穩,蘇男起初否認酒駕,但渾身發出酒味,警方實施酒測值達每公升0.96毫克,依規定開單。據了解,蘇男(43歲)無業,疑似有酒癮,平常以腳踏車代步,湖內警分局員警6月25日晚間近11點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湖內區中山路與大仁路口發現蘇男騎腳踏車搖搖晃晃,且腳踏車沒裝警示燈,員警立即將蘇男攔下,蘇男身上傳出酒味,但稱友人騎腳踏車違規才罰300元,以為騎腳踏車酒駕警察不會抓等理由拒絕酒測,警方只能依規定開出1200元拒測罰單。蘇姓男子3天內被同一批員警抓到2次騎腳踏車酒駕,第1次拒測,第2次一度辯稱是前晚喝的。圖/陳玫伶27日中午同一批員警執行巡邏勤務,又發現蘇男騎腳踏車搖晃不穩,攔停後蘇男身上酒味濃厚,蘇男辯稱是前一晚喝的,經實施酒測值達每公升0.96毫克,明顯超標,員警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1200元,並勸誡蘇男喝酒後就不能騎車(包含腳踏車),因酒後會導致平衡感、反應力變差,容易跌倒摔車發生車禍事故。因自腳踏車非動力車輛,警方查獲不需移送法辦,酒駕民眾也不會留下前科,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修法將電動腳踏車納管,但腳踏車納管還持續努力中。湖內警分局表示,警方仍會持續針對轄區易發生車禍事故時段、路段規畫強力取締酒駕及交通違規等勤務執法,杜絕憾事發生,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圖/陳玫伶 前一篇文章 北市雙語特色課程 VR情境結合教學 下一篇文章 額頭貼符「跳」進捷運車廂 男:誰錄影咬下去 熱門新聞 01【遨遊藝事】 威尼斯沉船書店2025.12.2902【中醫專欄】 中醫防失智之道2025.12.2703【寰宇采風】京都最溫柔的秋色:紅葉永觀堂2025.12.2604台北道場歲末聯誼 感謝義工同行菩薩道2025.12.2705南瓜籽紅豆黑芝麻 含天然助眠營養素2025.12.2606新馬寺率大馬校長團 訪佛光大學2025.12.2707世界神明聯誼會 佛神共祈和平2025.12.2608看人間 厭童、厭老,然後呢?2025.12.3009橫山書藝雙年展 書法從案頭到街頭2025.12.2610宜蘭7.0地震 921後第3強震2025.12.2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馬太鞍溪鋼便橋 今通車 堰塞湖壩頂降挖 已啟動跨年活動維安升級 安檢通道上陣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 立院三讀 花在彰化防隨機攻擊 交長:1月底聯合演練環境部擴大減塑 納零售、網購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