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甫上路一個多月,傳出有仲介獅子大開口,向雇主跟移工索取超額仲介費高達五萬元。
對此,勞動部官員強調,若雇主是替原本已雇用的移工申請轉為中階人才,仲介頂多只能向雇主收取移工半個月的薪水,對移工則是一毛仲介費都不能收,仲介人員若違法超收將罰款十倍到二十倍的超收金額,並停業三個月。
依勞動部訂立的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仲介公司可向雇主收取仲介費,但金額不得超過移工一個月的薪資,服務費則是每年兩千元;另外可向移工收取服務費,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一千八百元,第二年不得超過一千七、三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