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電動車需求,台電昨天提出「專設電表」及「專用電價」兩大政策,解決既有大樓設置充電系統的拉線複雜度,30日上路的離尖峰時間電價將差到4倍之多,鼓勵車主選擇離峰充電。
台電昨天在台北市區營業處舉辦「電動車充電示範場」開幕儀式。台電指出,未來充電樁將不再依附家戶電表,改以一層樓(或一棟樓)為一單位,設置線槽、電能管理系統(EMS),「等於做好都市計畫讓大家共用道路」,將讓電動車普及化政策目標更早實現。
為提升更多誘因,台電也推出充換電設施電價,其中基本電費大減80%,同時拉大尖離峰用電價差高達4倍。台電說明,以夏月為例,尖峰時段為平日下午4時到晚間10時的供電夜尖峰時間、每度8.35元,其他時間是離峰時段,長達18小時,每度僅2.05元;非夏月的尖峰時段,則為下午三時到晚上9時。
根據台電試算,以每年平均行駛1.5萬公里,燃油車每月油錢約2638元,電動車離峰電費約1500元,1年可省近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