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日前拍板輕症居家照護視同住院的理賠擴大解釋原則,金管會昨天表示,前提為有進行醫療行為;換言之,若輕症、無症狀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未用藥,保險公司可不給付住院日額理賠。
金管會日前協調保險業,放寬防疫險住院日額保險金理賠解釋,輕症居家照護期間比照入住一般病房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不過,輕症居家照護期間,若保戶並未用藥、沒有進行醫療行為,防疫險是否仍要擴大解釋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掀起產險業界討論。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在防疫險住院日額給付,「輕症居家照護視同住院」的理賠擴大解釋,必須要有醫療行為或是有用藥情形作為前提,防疫險才會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
另防疫險若有確診定額補償項目,保險公司仍會依契約條款約定理賠。
此外,有關防疫險理賠,產險業界對數位健康證明是否可替代診斷書,看法分歧,產險公會交由各公司自行決定,經各公司內部會議,目前富邦產險、國泰產險、泰安產險、旺旺友聯產險、南山產險均已同意數位證明可替代診斷書,但保留事後查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