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旅行團、進香團納入三劑令範圍,引發旅遊行程退費、解約爭議。圖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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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指揮中心昨宣布四月二十二日起,得要完成三劑疫苗接種,才能參加進香團、旅行團、健身房等。指揮中心「三劑令」一出,旅行業者全炸鍋,質疑指揮中心突襲式的宣布,又缺乏配套,現在退團、退費電話接不完,但飯店、機票、船票都已開票,這些損失到底該算誰的,三劑令根本是讓業者雪上加霜。
閃電宣布政策
未與業者溝通
指揮中心事前沒找各旅行公協會協商,連觀光局也是看新聞才知道。
鳳凰旅行社總經理卞傑民表示,旅行社出團都有前置作業時間,現在機票、船票、車票、飯店都付錢了,但指揮中心只要求旅行社配合,「消費者要解約退費,到底怎麼處理?」他說,一般人搭渡輪、去餐廳吃飯,不須打滿三劑,旅行團去同樣的場所卻要打滿三劑,根本就不合理,指揮中心是在鼓勵旅客自行出遊,完全跳過旅行社嗎?
認識團體不算
公司可同遊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直言,如果是宣布六、七月後才上路,還好配合,現在說四月二十二日就上路,實在太過倉促。況且旅行社沒有權利、義務去要求旅客出示小黃卡,很多民眾擔憂疫情出團意願大減,指揮中心簡直是給民眾「完美退團理由」。
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表示,昨有詢問詢指揮中心窗口,有兩個條件可不要求打三劑:第一,須符合該年齡層可打疫苗的劑數到第三劑者,亦即十二歲以下還不能打疫苗,十二至十八歲只能打二劑,即不要求;第二,不特定對象組成旅遊團才符合昨天公布的對象,畢旅團、親友團、公司企業民團等彼此認識團體也不算。
對此,觀光局指出,經與行政院消保處研商,原則上先請旅行業、旅客雙方協議延後行程,若出發時間在四月二十二日以後、且未符合完整接種三劑的旅客,需要退費,因屬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旅行業應扣除必要或已產生費用,餘款要退還旅客,但非無條件退款。
愛健身的陳姓民眾表示,他已經打第三劑,但質疑這樣一直打下去也不是辦法,即便打了第三劑,過一段時間疫苗效力也會下降,難道之後會規定要打過第四劑才能進入健身房嗎?
南鯤鯓代天府表示,會提醒進香團須配合防疫政令,也會向主管機關反映實際狀況,畢竟在短時間湧進成千上萬的信徒時,如何在有限的人力與時間,確認進香團成員都有打三劑疫苗?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舉行記者會指出,部分地方政府未跟進中央政策,導致停課標準呈現一國多制,師生家長無所適從,政府應有配套,並啟動校園第三劑疫苗施打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