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預估約7萬9千名雇主可免去申請延長的手續。圖/邱德祥
【本報台北訊】邊境管制措施尚未解除,勞動部今(23)日指出,為簡政便民,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例如入國引進許可效期於111年5月25日屆滿者,效期得自動延長至111年8月25日),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效期申請,預估約7萬9千名雇主可免去申請延長的手續。
勞動部說明,依規定雇主申請引進移工經許可後,應於許可通知所定日起6個月內,自許可引進的國家完成移工入國手續,逾期者,其許可失其效力,雖然我國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但考量病毒新變異株具高度傳播風險,配合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為簡政便民,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只要是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
圖/邱德祥
勞動部表示,後續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國際與國內疫情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預估約有近7萬9千多名雇主可免去申請延長入國引進許可效期的手續,仍可持原入國引進許可函引進移工。
民眾如對於相關延長入國引進許可效期要件及注意事項,仍有疑義不明之處,可電洽勞動部0800-000-978專線,或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公布的「訊息發布>最新消息」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