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防堵企業透過低利發票籌資、資金卻流向房市,金管會要求票券商需對企業發行免保證商業本票餘額占淨值倍數(稱負債比)設限;票券公會初步決議,票券商對企業發行免保票餘額、以該企業淨值三倍為限,超限者將給三年緩衝期緩步調降,並定期檢視追蹤。
票券公會將在十日理監事會通過該案。據了解,金管會原有意以企業發票負債比兩倍為限,但票券公會認為,恐衝擊淨值較低的中小型企業正常籌資運作,建議進一步放寬到三倍、且給三年緩衝期。
據金管會統計,票券市場免保證商業本票發行餘額,從二○一六年一月的七千五百五十九億元,到二○二一年十二月初已達一兆五千二百二十八億元,等於近六年成長了兩倍,成長驚人,其中更有一家企業發票負債比近十倍,敲響金管會警鐘。
金管會認為,企業發票負債比愈高,顯示企業財務槓桿愈大、票券商包銷風險大增,一旦違約恐影響票券市場,才讓金管會出手。大型票券商則坦言,金管會要求票券商嚴控企業發票負債比,主要是瞄準中小型租賃業者,擔心租賃業用低利發票籌資、資金流向房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