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加速逼近 甘肅擬保護條例 避免千年文化遺產 成第二個樓蘭
【本報綜合報導】大陸第六大庫姆塔格沙漠,正在以每年一到四公尺的速度逼近敦煌。倘若現在還不加強整治生態環境,半個世紀後,世人將再也無法看到舉世聞名的莫高窟、鳴沙山、月牙泉,屆時敦煌將成為第二個樓蘭。
樓蘭古城是絲綢之路上另一個站點,比敦煌更靠西,約在一千六百年前被沙漠吞噬。
隨著當地生態的惡化,加速了對敦煌莫高窟千年佛教壁畫的破壞。莫高窟是中國古代歷史遺址之一,以莫高窟為代表的敦煌文化舉世聞名,吸引大量遊客。
二○○六年來,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後三次就敦煌生態問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決不能讓敦煌成為第二個樓蘭」。
剛剛閉幕的甘肅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張月蓮提案呼籲盡快建立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並給予立法保護,力避敦煌成為第二個樓蘭。
張月蓮說,急需建立的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位於河西走廊西端,黨河流域的肅北縣南部區和敦煌市全境,總面積五萬多平方公里,是維持敦煌盆地生態平衡、保持沙漠綠洲穩定、保障西部地區生態安全的天然屏障。
早在二○○三年三月一日,甘肅省人大就頒布實施該省第一個專項文物保護條例「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對敦煌莫高窟的保護作了詳細規定,其保護範圍也提及莫高窟地下文物和構成莫高窟整體的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
但條例保護的對象和範圍,僅限於莫高窟文物及其風景區,對整個敦煌綠洲的生態環境,和鳴沙山、月牙泉、陽關等著名文物遺址,卻未進行立法保護。張月蓮說,唇亡齒寒,敦煌不存,千年莫高窟也將被風沙淹沒。
這位政協委員呼籲,甘肅應加快建設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以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為載體,通過跨流域、跨區域大範圍的生態保護,變農、林、水等要素管理為綜合管理,維護敦煌脆弱的自然生態;同時,還應盡快立法保護這一國家級生態區,對生態區的建設及保護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對破壞敦煌生態保護區的種種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如果我們想阻止敦煌成為第二個樓蘭,那麼對大敦煌生態圈的立法保護應盡快提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