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來再傳投資客炒房,內政部擬推動修改《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建議,未來預售屋換約須申報登錄應有配套,若要刑罰規範,應避免過度犯罪化。目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解約違約金最高可達房地總價款金額百分之十五過高,應適度調降,以保障購屋者權益。
法制局說,炒房客常利用揪團簽約後再「換約轉售」手法,製造搶購完銷假象,造成消費者恐慌,促使建案售價上漲。有些預售屋成交價揭露後,其他個案會跟進調漲價格,「實價」變「時價」,也讓房價愈墊愈高。
法制局認為,內政部推動限制預售屋換約,雖可遏止假性買賣炒作,但購屋者只能向建商購屋或解約,解約時恐須支付高額違約金,建議後續要求預售屋換約須申報登錄應有配套,即便不動產炒作行為要祭出重罰,也應衡酌必要性,避免過度犯罪化。
此外,預售建案屢傳出使用執照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等情形,損害購屋者權益。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建議,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使用用途,不符土地使用分區建案應禁止銷售,避免買賣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