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型與行車效率接近機車的電動自行車,近來成新型態代步工具,也衍生諸多交通問題。但因電動自行車仍以自行車管理,沒有車牌,各種違規、肇事頻傳卻難以究責,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比照機車監理模式管理。
立法院法制局引述新北市交通局統計,電動自行車違規件數,前年新北市全市取締五百五十四件,去年光是一至十月更已有一千零五十五件件,增幅達九成;死傷事故前年有二百四十七件,去年全年也增加百分之四十三、三百五十四件。
法制局認為,電動自行車目前未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範圍,意外肇事後又導致特別補償基金將因受害者求償而虧損,建議主管機關修法,比照機車監理模式,強制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領用牌照及懸掛號牌,且投保汽車責任保險,提升執法及管理效能,保障相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