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緬甸法院十日裁定,遭罷黜的民選領袖翁山蘇姬,涉嫌非法進口與持有對講機及違反防疫規定的罪名成立,判處她四年徒刑。翁山蘇姬去年二月遭政變下台後,便遭拘留並面臨十一項指控,但她否認不法。她在去年十二月首次被判有罪,並被減刑兩年。
十日的控罪,據信源於敏昂萊將軍領導軍隊政變當天,搜查翁山蘇姬住處,當時他們說發現了這些裝置。
十日在奈比多舉行的審判不對媒體開放,翁山蘇姬的律師被禁止對媒體和大眾發言。上述最新判決將使翁山蘇姬的總刑期達到六年。
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上月被判犯下煽動叛亂與違反防疫規定兩項罪名,聯合國人權事務負責人巴切萊特譴責這是「虛假審判」。
人權觀察組織更形容這一針對虛假指控進行審判的法律程序,如同法庭上的馬戲團表演,為的是讓翁山蘇姬永遠關在牢裡。
該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也發出聲明指責軍方「在一個非法法庭上,以最為薄弱、出於政治動機的指控」進行定罪。
翁山蘇姬一共面臨貪汙、違反保密法等十一項指控,這些案件的最高刑期合計恐超過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