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防堵國有土地遭不肖建商或民代透過「先租後買」的方式,低價「以小吃大」、「蠶食鯨吞」國有地,財政部國產局研擬未來以合併使用方式購買國有地,售價將從目前比較低廉的公告現值改為市價,避免國有土地便宜賣掉。
官員透露,為避免政策調整衝擊太大,對象將限於以「先租後買」方式取得國有地的民眾。也就是說,以先租後買取得一小塊國有畸零地後,再以合併使用的方式購買一旁的大面積國有地來蓋房子,一律改依市價賣;不過如果畸零地原本是私有,合併使用旁邊的國有地,還是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買。
由於新規定牽涉到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據了解,國產局本周將邀請相關機關開會討論,希望能取得共識,研擬出一套規定,堵住這個讓國有地低價流失的漏洞。
官員表示,國產法、建築法規定,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以前國有地的占用戶,可向國產局申請租用,取得承租權後,再依市價買下國有地。此外,只要取得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可以公告現值買下一旁的公有土地,合併開發使用。
一般而言,市價比公告現值還高,以台北市為例,公告現值大約只有市價的六成,相關規定讓許多有心人鑽法律漏洞。
最典型的手法就是,明明是一塊面積方整的國有土地,有心人先以「先租後買」方式以市價買進其中一小塊畸零地,再向地方政府申請核發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用「以小吃大」方式吃下旁邊的國有地,而且用公告現值就買得到,如此一來,就可省下一大筆土地購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