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四大公投案周六投票,中選會昨天正式公告,本次公投案,具有投票權人的人數為一千九百八十二萬人;四項公投案的通過門檻,同意票須超過四百九十五萬票,且多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
四項公投案十八日投票,經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公告投票權人人數,中選會彙整結果後正式發布,四項公投案的投票權人人數為一千九百八十二萬五千四百六十八人。
其中,公投法修正後,公投年齡從廿歲調降至十八歲。中選會統計,十八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投票權人,人數為三十九萬九千二百八十二人。中選會提醒,投票日期雖有變更,民眾仍須在原定投票日八月二十八日前具有投票權資格,才能參加這次公投。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九條明定,公投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要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因此,經換算,屆時各公投案的同意票,必須達到四百九十五萬六千三百六十七票,且多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公投案;反之,若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未達到四百九十五萬六千三百六十七票,公投案則不通過。
本次公投投票人數以新北市最多,較前次二○一八年公投投票權人數增加五萬一千六百四十九人。新北市選委會為此在投票人數超過一千五百人的地方,增設六十六處投開票所。預計晚間七時三十分可以完成所有開票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