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二十日同意審理華盛頓市禁止人民擁槍是否違憲案,這也是最高法院七十年來,首度同意重新檢討人民擁有槍枝的權利。
最高法院同意重新受理華盛頓市當局提出的上訴,華府當局堅決主張長達三十年的手槍禁令合乎憲法。
這場爭議起於二○○三年,華府居民海勒控告當局禁止人民擁槍侵犯他的憲法權利。法院最初駁回他的控訴,但他三月向聯邦上訴法院再度提起上訴,並贏得官司。華盛頓當局隨即於九月向最高法院提訟,堅持最高法院必須對人民持有手槍的權限作出判決。
華盛頓市內的貧民窟長期發生暴力事件,當局為解決問題,要求維持人民擁有手槍的禁令,並認為這項給予人民合法擁槍權利的憲法第二修正案,代表一種集體權利,但這種集體權利賦予的對象是警察或安全部隊,而不是一般人民。
判決將於明年六月底出爐,預料屆時將掀起爭論,勢必影響十一月的總統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