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周二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亦將考慮立法懲罰那些未能教育好孩子的家長或監護人。
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周二起至周六在北京舉行,將3審《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周一表示,家長或監護人的法律責任方面,除了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法律後果外,還規定若發現兒童有嚴重不良行為甚至犯罪,要根據情況訓誡監護人,並可責令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有大陸網民表示支持,亦有人認為「規矩太多」或令人對生育卻步。
在大陸為防範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而發布「限時令」後,《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亦擬規定,父母或監護人應合理安排兒童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時間,避免加重兒童學習負擔,預防他們沉迷網路。有網民質疑「合理」的定義、沒有懲罰、如何監管等問題。臧鐵偉指出,此次修法目的之一是完善有關家庭教育概念和家庭教育內容規定,進一步釐清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