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高雄市城中城無情惡火,燒死四十六條人命,涉案的「豆花阿姨」黃姓婦人遭依過失致死罪嫌收押,將來就算有罪,最重僅可判處五年徒刑,讓罹難者家屬和受災戶難以接受。今年四月太魯閣事件後,法務部已針對刑法過失致死罪提出修法草案,就情節重大且致三人以上死亡,最重可處十年徒刑,但至今未完成立法。
罹難者家屬和受災戶異口同聲說,「四十六人枉死若只輕判五年,沒有人能接受,活人、死人都不服氣」。
今年四月太魯閣號事故釀四十九死慘劇,當時也因肇事的李義祥被控過失致死罪,最高只能判五年,引發社會譁然,法務部當時火速提出俗稱「李義祥條款」,刑法二七六條過失致死罪、刑法一八三條公共危險罪修正草案,四月十九日報行政院,四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會通過,當時行政院還宣示要在立法院上會期通過,但至今還沒有一讀。
法務部當初的修法草案,對過失致死罪採分級處罰,一般過失致死,最重仍處五年以下徒刑,另依照情節及侵害法益程度,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情節重大且致三人以上於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犯嫌,檢方目前認定黃婦涉嫌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因修法進度停滯,仍難重判。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嚴重死傷,各界究責聲浪不斷,市長陳其邁昨表情沉重表示,對此事痛徹心扉,深切自責,事件調查或該接受調查,他不會迴避,災民安置、後續老舊危樓處理、制度改革等,都會善盡應負責任。
陳其邁表示,建管及消防單位,正在全面體檢全高雄市三十四棟三十年以上無管委會大樓,體檢小組十五日共檢查十二棟,初步發現這些老舊大樓,有些公安消防危險因子,包含逃生、避難、消防設備不足,已下令立刻去除這些危險因子,包括梯口推放雜物阻礙逃生通道,或消防設備老舊損壞,須立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