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歐盟預計二○二六年對高碳排產品課徵碳關稅,《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修法收碳費,環保署昨表示,碳費費率會考慮出口競爭國的標準再取平均值,細節要與經濟部討論並留待子法訂定,子法也擬設立定期調升費率的機制,目前評估立法流程,最快後年就會開始徵收碳費。
環保署表示,碳定價定位為經濟工具,最重要是能夠帶動減碳,但台灣以外貿出口為導向,必須考慮出口競爭國的碳價,包括排放交易、碳費或碳稅,彼此都落差很大,但以國際角度而言,碳價趨勢明顯上漲,未來子法將訂定機制,會有碳費計算公式,並定期檢討碳費。
環保署說,《溫管法》修法草案本月一定會預告,接下來還要送行政院審查,最快明年才能送進立法院,只要立法院有共識並通過後,就能立刻啟動子法修訂;明年將是很關鍵的一年,包括徵收對象、何時徵收、費率訂定都要在子法中討論,依照現在進度來看,最快也要後年才能開始徵收碳費。
先前傳出環保署擬訂碳費每公噸一百元,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指出,一百元碳費的減碳效果微乎其微,立法時必須在法條制訂碳費底價、費率逐年調升,且收入不可補貼汙染源等規定。台灣淨零行動聯盟召集人簡又新說,必須明確公開費率用途,確保碳費能在企業轉型上提供實質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