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全台的電動自行車,都須全面投保強制車險,才能夠取得牌照後上路。圖/新北市交通局
【本報台北訊】金管會保險局今(5)日宣布,將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草案中把「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範圍。意指未來全台的電動自行車,不管是自己騎的,或是在風景區供遊客租借的,都須全面投保強制車險,才能夠取得牌照後上路。
保險局主祕蔡火炎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就是所謂的電動自行車,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修正施行,以後電動自行車要發照之前,必須先投保強制險,投保後才能發照。
目前全台約有超過50萬輛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是學生族群或外籍移工在騎乘,而許多風景區也會有店家提供電動自行車租借服務。
蔡火炎表示,如果是租借業者,就是由業者投保強制車險,投保後才能領到牌照,不是租借的消費者來投保;但如果是自家的電動自行車,就要自行進行投保。如果沒有投保,會開罰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
蔡火炎表示,此草案要經過60天預告參酌外界意見,之後送政院審查完後,還要送立院修法;且為了要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施行日期一起上路,上路日期要由行政院決定。
至於保險費率,蔡火炎表示,目前正請保發中心做費率精算,預估年底前費率會出爐。目前強制車險輕型機車一年保費約424元,但未來微型電動二輪車不會像汽、機車一樣是一年期保單,預估會採長年期保單,也就是民眾一次投保就要保好幾年,如果中間微型電動二輪車壞掉或換車,可以退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