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士林地方法院上周四、五兩天審理陽信案,召開準備程序庭。經合議庭評議,昨天裁定被告民進黨立委薛凌、陽信銀行董事長陳勝宏夫婦、陽信經理陳益源、襄理何明龍、薛凌的弟弟薛宗賢等五人有限制出境及出海的必要。至於檢方當庭提出聲押部分,院方仍未做出裁定。
據起訴書指出,陽信銀行被控不法貸款高達新台幣四億七千萬元,檢調認定陳勝宏等人違法從陽信銀行借貸鉅款,用以購買中華日報大樓,違反銀行法加重背信等罪,日前將全案偵結,一共起訴二十一人。
其中陳勝宏夫婦、薛宗賢都被求處九年重刑,併科一千萬元罰金。當時檢方偵查過程中就認為薛凌等人涉犯重罪嫌疑重大,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薛凌夫婦,不過法院最後仍裁定兩人各以一千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