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核二廠兩部機組運轉執照分別將於今年十二月及後年三月屆滿,除役計畫昨天首度進入環評初審,環評委員認為,除役設施耐震設計、海嘯等極端氣候風險,以及生態調查都應更完備,要求補正再審;至於台電規畫除役後土地將用於電力事業,環團砲轟未與居民溝通、一廂情願。
核二廠若取得除役許可,將進入長達二十五年的除役過程,前八年為前置作業期;接下來十二年為主要除役工作,將用過的核燃料移至室內乾貯設施,拆除廠房系統與組件並除汙;之後三年要拆除無汙染建築物、啟動場址最終輻射調查;最後二年復原土地,台電目前規畫將用於電力事業用途,初步構想朝低碳電力發展。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批評,北海岸居民長期因核電廠成為被犧牲的一群,後續再開發利用應尊重當地意見,包括改建為公園、科技園區或歷史紀念館;新北市府與居民希望中期貯存設施不要設在新北,他們已跟核電廠共存四十年,未來還有二十五年除役時間,應強化在地參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