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委會日前依法執行一百五十四隻走私品種貓安樂死引發討論,主委陳吉仲昨提出兩項規畫,將與法務部討論加嚴懲治走私條例,並針對販售寵物但沒有來源的業者,最高處三百萬罰鍰。
針對海巡署日前破獲不法私梟走私未檢疫品種貓一百五十四隻,最後以人道處置安樂死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昨召開臨時記者會,陳吉仲表示,將與法務部討論懲治走私條例加重刑責,另外針對國內販售寵物要有來源,否則加重罰責。
陳吉仲說,獸醫師的訓練是保護動物和守護環境,執行的過程非常難過,所有不管在網路上、電話反映的意見都有收到,但最後還是決定依法執行,過程是他決定的,站在國家、動植物防疫的角色,一定要這樣做;這次走私的漁船執照已經撤銷,不得再做漁業使用,等於判漁船死刑,未來會向漁會、漁民團體做更多宣導。
陳吉仲說,這次事件後續會有兩個重點,因為是走私動物,目前的懲治走私條例最高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像這種高單價的寵物仍然很多不肖商人會走私,已向行政院提出提高罰責,後續會和法務部再討論。
陳吉仲另外提到,針對販售寵物但沒有來源的業者,動保法執行中訂定,沒有執照販售,會直接處以最高罰責三百萬元,預計本周公告,要確保國內寵物市場都要有來源。
陳吉仲也說,外界可能認為遇到這樣走私,在走完檢疫程序後動物可以留下,而不是直接銷毀;就他個人來講當然很樂意,但貓的疫病可能會有長期潛伏期,還是可能對未來國內寵物造成重大的影響。
他強調,站在動物保護、福利的角度,尊重檢疫完後動物可以留下的建議,但農委會還是認為走私風險高,法規不宜調整,除非所有配套措施做到百分之百;但不論如何,如果安置後就不可能領養,領養之後風險會更高。
據了解,銷毀走私活體動物並非頭一遭,防檢局統計,十年來已銷毀一千八百九十一隻走私動物,除了貓狗以外,最大宗為鳥類,還有國內常見寵物蜜袋鼯、黃金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