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勤筆
前幾天收到一位媽媽的私訊,希望號召我以及更多家長向校方連署,共同爭取孩子更佳的受教權。連署的內容,是主張普通班級裡的特教生或學習障礙生(簡稱學障生)的比例過高,會分散老師的教學精力,導致一般生學習權益受損。
起源是這位家長獲知孩子就讀的國小,每班特殊生的數量約為每13人中就有1位特殊生,她認為這樣的比例太高了,因此建議將這些特殊生集中成為一個獨立的班級。這樣不但能讓特殊生得到適合他們能力的教學內容,也可以讓帶領普通班的老師心無旁騖地在教學上衝刺,而不用時刻回望關懷那些落後的孩子,使得正常學生必須重複聆聽早已熟悉理解的課程內容。
我看完只回了一句話:「你知道我兒子就是多重學習障礙的特殊生嗎?」
我不是教育專家,光是自己的孩子都搞不定了,更無暇去思考別人的孩子;但如今卻發現,學障生某種程度可能已經造成一般生或特別優秀同學的困擾。以前有個詞叫做「單身公害」,現在這個狀況,不知道能不能稱得上「學障公害」?呵呵。
對於這位家長的建議,我沒有答案,也不知道什麼樣的方式是對各個孩子都更好的最適方案,但回顧我兒時的成長經驗,同學的組成不論是家庭的社經背景或孩子本身的氣質,都十分多元。
乩童的孩子教我不要害怕起乩流的血,安啦安啦!醫生的孩子告訴我青春痘用手術刀處理最好,只是一般人不會處理怕感染,所以乾脆不要碰;品學兼優的孩子讓我知道什麼樣的狀態師長會特別偏愛;動不動就「阿魯巴」欺負同學的臭男生,會在我傷心時對我說「別哭了啦」,然後不知所措地遞來一張衛生紙。
1/13的特殊生比例真的不低,也許確實影響了整體校園資源的分配;但如果可以,我希望孩子可以在多元的環境下成長,畢竟真實社會永遠不可能是個均等或只有上流的世界。
慢的人,就繼續慢慢地走;但快的人,可以選擇繼續登頂、坐著休息,或回頭拉落後的一把,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