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兩年前才被歐盟解除漁業黃牌,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近日又公布七個國家、地區涉及非法漁業(IUU),二十九個國家、地區涉及海龜混獲(bycatch),台灣在兩份「黑名單」都首次上榜。環團批評,我國漁船疑似違反沙魚保護及海龜混獲,應修法防堵;漁業界直喊錯愕,指政府為了解除黃牌已加嚴法規,美國報告是呈現過去狀況,卻毫無給予申訴機會。
報告指出,美國根據非政府組織調查,二○一八年到二○二○年多艘台灣漁船違反三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保護管理措施,在太平洋、大西洋等作業海域涉嫌非法漁業,台灣籍漁船「威慶」及疑似從「威慶」轉運沙魚鰭的塞內加爾籍「Lisboa」漁船,和一艘鮪延繩釣漁船,涉嫌違反海上轉載規定及沙魚保護措施。台灣在大西洋海域作業的鮪延繩釣漁船,也因海龜混獲而榜上有名。
美國將與非法漁業名單上的國家、地區展開協商,要求未來兩年採取改善措施,否則將祭出限縮漁船停靠港口,甚至限制漁獲貿易等制裁。
面對國際質疑
加強落實法規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台灣繼歐盟黃牌和美國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後,今年又因涉嫌捕撈保育類沙魚、沙魚割鰭棄身及違反海上轉載規定遭列非法漁業名單,政府必須加強海上監管、落實執法,並規管在台具有影響力的水產企業,避免非法漁獲流入全球市場。
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祕書長何世杰說,為了去除歐盟黃牌,我國漁業制度已經大改造,遠洋漁船即時監控、每天衛星傳遞報表,有觀察員或有監控的港口才能卸魚,美國卻沒有給我方申訴機會,即便有違規也應求證國內司法調查,否則業者也會覺得冤枉。
海洋大學名譽教授李國添認為,台灣漁業針對沙魚及海龜保育已盡心力,規範比其他國家嚴格,但既然遠洋漁業使用國際資源,無論面對歐盟或美國質疑,漁業署都應坦然面對,思考加強落實或在法規彰顯不足之處,沒有逃避空間。
環保意識高漲
漁民多已守法
台灣區鮪魚公會總幹事李冠廷感到相當納悶,他說,現今違法的懲處都相當嚴格,罰鍰都上百萬起跳,許多業者根本負擔不起,還可能因受罰、無力經營,將漁船轉賣,且這幾年來,違規次數確有逐漸減少。
李冠廷還說,公會轄下共有三百艘船,這次遭指控的「威慶」,事實上並未遭漁業署處分,當時應屬疑似違規,也是眾多漁船中的少數,這種情形就遭指控,實在非常不應該。
高雄區漁會理事長謝龍隱說,遠洋的圍網漁船混獲海龜的情形時有所聞,但近幾年環保意識高漲,船上也有隨行觀察員,類似事件發生時,多數漁船會記錄於作業日誌,並寫下海龜釋放或後續處理方式。
謝龍隱還說,現在的漁民相較以往已經守法許多,什麼魚能捕,什麼魚不能抓,也都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