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委員會昨天決議,英商樂吉美台灣分公司,以不當現金回饋行銷方式銷售國外度假村會員卡,並誘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已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一千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經接獲多位民眾檢舉,樂吉美公司以現金回饋計畫促銷國外度假村會員卡,並以高於、等於、或接近會員購買的「現金回饋」,來誘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
進一步查證後發現,樂吉美所提現金回饋計畫,是根據會員承購價提撥百分之十三、五年期間倫敦金融時報一百指數變化等因素決定,並無法確保會員承購五年後依現金回饋計畫得領取高額回饋,且甚至無法預估會員得領取回饋金的確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