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羽毛
「紅娘」一詞,源自於元雜劇的《西廂記》,劇中的婢女紅娘,聰明大膽,敢於衝破封建禮教的束縛,熱情機智地促成了小姐崔鶯鶯和張生的結合,後來人們便統稱促成別人婚姻的熱心人叫做「紅娘」。
除了紅娘,一般人大多將婚姻介紹人稱為「媒人」,因介紹人通常是女性,故又稱「媒婆」。媒人在中華文化的婚姻制度裡,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亞聖孟子便將「父母之命」與「媒妁之言」放於同等地位;在古代,任何人的婚姻都要經過媒婆這道「手續」,無媒妁之言的婚姻,普遍不被家庭和社會所承認。
媒人可謂是男女雙方之間,專門從事穿針引線工作的搭橋者。有時雙方雖然情投意合,但由於各種因素的限制,一時難以「花好月圓」,便可由媒人主動解難幫困,促成天作之合。自古以來,有些媒人以此謀生,但也有些媒人並任何沒有功利目的,其作為不僅是出於熱心,甚至是義與勇的表現,也象徵一種成人之美的美德。而我的母親,正是這類型的紅娘。
母親公務生涯三十餘載,皆在人事部門服務,對於人力資源整合很有想法,竟而發展出幫人媒介婚姻的興趣,公務之餘也成就了不少佳偶。然而近幾年隨著時代變化,年輕人嚮往自由戀愛,加上女性經濟自主能力提高,不婚比例日增,現今媒人工作也只能慘澹經營。
在我看來,找到適合的伴侶本非易事,許多人甚至抱持著若結婚沒有讓雙方更好,倒不如保持單身,若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同床異夢絕非好事。爰此,婚姻媒介的責任變得更重了,稍有不慎,若婚姻出現裂痕,亦可能遭人無端怪罪。
但縱然大環境不佳,吃力不討好,母親依然熱情不減,運用周邊人脈資源,每晚電話聯繫找人暢談,甚至還上網研習傳統禮俗,精進熟記吉祥話,不收任何費用一樣樂此不疲。以自己無私的辛勞,成全他人的幸福,也在退休後找到一項人生樂事。
而如此的投入,只是單純希望「永老無別離,萬古常完聚」,願普天下有情人都能免除相思之苦,一見傾心的彼此都可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