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貨輪「長賜號」(Ever Given)擱淺在埃及蘇伊士運河,導致上百艘輪船大排長龍。圖/法新社
衛星照片顯示,長榮海運的超大型貨櫃輪「長賜號」卡在蘇伊士運河。法新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長榮旗下「長賜號」(Ever Given)貨輪今年3月23日意外堵住蘇伊士運河,遭埃及伊斯梅利亞市(Ismailia)經濟法院裁定預防性扣押,直至船東支付9億美元(約台幣256億)的賠償金,如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長雷比(Osama Rabie)宣布調查報告,事故責任全在長賜號船長身上。
據報導,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長雷比26日表示,3月23日在長賜輪發生事故前「有其他船隻通過運河」,若長賜輪船長礙於惡劣的天氣要求延後通過運河,該要求本應立刻獲得批准,做為船長也有權要求更改船舶行程,因此儘管船長聲稱是因天氣導致事故發生,但卻沒有採取任何上述措施避免意外。
雷比認為,這意味著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在3月23日的事故中「並不存在任何責任」,而目前由於埃及法院的裁決,長賜輪船長還未能離開埃及,但法院期間還是同意讓2名不得不親自處理緊急情況的船員離開,而尚未付出賠款的船東希望賠償金能降至1.5億美元(約新台幣42億)。
目前,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已經將賠償金從最初的9.16億美元(約新台幣257億)降至5.5億美元(約新台幣154億),而只需要2億美元(約新台幣56億)的頭期款就能讓法院釋放長賜輪,這些賠償金一部分是要頒發給所有救援工作人員,而金額則是取決於船舶本身以及運載的貨物價值,
埃及法院一開始估算船上貨物價值達20億美元(約新台幣561億),但船東主張價值僅7.75億美元(約新台幣217.5億),獲得蘇伊士運河管理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