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電動車風行,換電站如雨後春筍設立,部分換電站緊貼連棟公寓一樓店面騎樓柱,換電站長度未超過二公尺,側面還可當廣告看板用,目前高雄、台中、新北市都有這類換電站,因老舊公寓騎樓管線複雜,民眾憂心有安全疑慮。
換電站業者尚未進軍北市,其他廠商也正在觀望北市府態度。台北市議員徐弘庭認為,北市府應主動整合法令相關意見積極管理,不要讓新興產業被迫走在法令灰色地帶,否則對市府、產業經營者、消費者都不公平。
北市建管處主祕洪德豪指出, 電動車充電設備並非建築法規定的「建築物設備」範圍,免向建管處申請裝設許可,若騎樓淨寬度達二百五十公分,尚符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若民眾在騎樓道路上放置物品阻礙交通或行人,勸導不聽可罰一千二百元到二千四百元。
產發局表示,如果是在不合法的騎樓設置懸掛式換電站,就算向市府申請用電,也沒辦法進入下個申請階段。至於民眾對安全性的疑慮,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呂佳憲指出,經濟部定義換電站是「設施設備」的一種,設在室內、戶外有消防法可管,設在戶外要設滅火器,室內也需要有消防滅火設備。
新北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蔡政勳說,這類換電站大小宛如廣告招牌並設置在騎樓,初步未出現影響行人通行的狀況,因此難以用建築法的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管理。新北經發局則說,該業者並未與市府合作,設置此換電站是找台電審查。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換電站設在騎樓不是違章建築,但騎樓依法應供公眾通行,設置換電站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五十六條規定,不得妨礙他人通行,維護友善騎樓空間。
高雄市工務局副處長黃榮慶表示,高雄迄今未接獲換電站設在騎樓相關舉報,一般騎樓視同道路,應保持暢通,即使民眾有安設需求,也不會核准。如有發現,會視同障礙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