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啟文
民國八十八年,因媽媽生病住院,為了與兄弟密切聯繫,約花了一萬五千元申請一支當時很夯的「小海豚」手機,月租費八十八元。
隨著電子產品日新月異,五年前在政府半強制升級下,我終於換了智慧型手機,但月租費仍維持八十八元。
一年多前優惠租約到期,看到電信公司紛紛祭出「吃到飽」或「四九九」、「三九九」等各種方案,原以為最低費率會被取消,心想改為一九九元或二九九元,應該很夠用。
沒想到,客服小姐直截了當對我說明:「先生,你月繳八十八元,從來就沒有超過流量,再續約三年,可有同樣費率優惠。此方案只適用老客戶,建議您繼續此方案。」我二話不說,立即答應。
回顧這二十多年來,我的手機費用從沒超過八十八元,很多親友和同事得知後,都認為不可思議,問我怎麼做到的?我總是得意洋洋地回答:沒有撇步,除了必要性的聯繫及有益資訊的傳送,我甚少使用手機,八十八元已經很足夠了。
事實上,大多數人使用手機,幾乎都沒有什麼必要性或急迫性,許多人甚至只是玩遊戲打發時間。如果沒有這些習慣與需求,八十八元也就心滿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