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和港府一月三十一日開始,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香港入境處表示,港人不能用BNO出入境,至於到訪的目的地或過境的國家或地區是否接納BNO為有效旅行證件,市民須自行確定。入境處亦通知航空公司,旅客從海外登機回港,須出示特區護照或身分證。
據香港01報導,大陸反制英國BNO入籍計畫,港府跟進北京,一月三十一日起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
入境處指出,「自二○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起,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相關香港居民可繼續以其香港特區護照或永久居民身分證辦理出入境。到訪或過境國家地區是否接納為有效旅行證件,他們須自行確定 」。
在海外使用BNO護照的港人,如何回港?入境處說:「入境處已就相關措施向香港國際機場航空公司委員會作出通知,當乘客登機返回香港時,航空公司必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作證明。」
國泰航空向地勤人員發電郵,指市民可用BNO辦理登機手續,但同時要求地勤員工提醒市民,不能用BNO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