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空品防制「能看不能用」?現行空品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因門檻過高,即使空品標準已到達「紅害」程度,仍無法強制電廠或工廠降載、減排,環保署鬆口,目前正在研議下修門檻,近期將找相關團體討論,預計六、七月時提出草案。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二○一七年修正,依各項空氣汙染物濃度分成兩類別、五等級,從輕至重依序為二級及一級預警,三級、二級、一級嚴重惡化。「預警」階段會加強巡查汙染源並協調自主減產、降載等,但強制性很低,「嚴重惡化」階段才會根據等級強制減產、降載比率,如火力發電廠在三級、二級、一級時,分別要減排百分之十、二十、四十以上,且一級時連沙石場、礦場等都要停止運作,禁止所有道路柏油鋪設及露天燒烤等。
緊急防制辦法修正以來時常遭詬病形同虛設,雖然設定強制減排措施,但汙染物濃度門檻過高,即使PM2.5「紅害」也只有預警程度,必須「紫爆」才能啟動三級嚴重惡化機制,達到二級以上更難。環保署表示,辦法修正以來確實沒有鄉鎮市等較大範圍空汙,達到嚴重惡化門檻,最多只有濁水溪因風速過大而嚴重揚塵,但也只是局部性汙染,時間不會延續過久。
環保署強調,目前有時候空汙並未達到「嚴重惡化」門檻,但中央或地方早就都在提前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