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改善空汙,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中古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期間延長5年,至2026年初,同步也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取消登記滿1年限制,且報廢車與新車車籍不必是同一人。
行政院表示,7期機車已在空汙上有很大的改善,政府整體汰換策略是油電並行,環保署針對油、電車的汰舊換新,都有3000元的補助;另因許多油車製造商也開始發展電動機車,經濟部針對電動機車的補助,今年則依然維持7000元,盼協助新產業,並鼓勵綠能、電能方面產業的提升。
汽車改為滿10年才補助
現行規定,中古汽車車齡6年以上、機車車齡4年以上,在換購新車半年內報廢或出口原有舊車,享有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的貨物稅減徵,但相關補助昨天已屆滿,行政院會通過修法延長5年期限,至2026年1月7日止。
草案亮點則是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一旦三讀後將取消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應「登記滿1年」的限制,也放寬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的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的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換句話說,某甲想報廢機車,某乙想要買新車,就可拿某甲之報廢車輛提出申請。
另為兼顧中古車市場,草案將報廢或出口的中古汽車出廠年限調整為10年以上,機車則維持車齡4年以上
本次修法未及於施行前通過,財政部制定回溯作法,1月8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6年以上的中古汽車,如已於今年1月7日以前換購新汽車,並符合6個月內購買新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得適用新規定。
至於延長優惠帶來的稅損,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稅收損失是443億元,但統計其正面效益包含:5年約可增加385.67億元的稅收,除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也加速汽機車汰舊換新、改善空氣品質。草案預計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
經部籲開發平價車款
經濟部昨天也正式宣布,今年電動機車補助,維持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補助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為5100百元,採用國產電池芯加碼補助3000元,與去年補助額度一致。
中央及地方去年合力補助民眾汰舊換新,納入同樣可減少汙染的7期燃油機車,推升台灣機車市場銷量逾103.5萬輛,創下25年新高,不過電動機車由於油價下跌、保養維修等後勤服務欠佳、新車款價格居高不下等因素,全年銷量不到10萬,比前年少了超過4成。電車業者曾說現階段還無法離開補助,今年經濟部仍給出慷慨回應。
經濟部表示,今年持續補助電動機車,期盼透過維持政策穩定性,電動機車廠能持續投入開發「優質平價車款」,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就維修保養、能源補充便利性等面向,提高消費者滿意度,與政府共同完善電動機車使用環境,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