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來無照駕駛肇事的死傷人數,已超過酒駕肇事死傷人數。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指出,無照駕駛駕車上路危險程度遠高過於一般駕駛者,已造成公共安全之莫大威脅,因此她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比照酒駕者規範。
今年八月,樹林員警楊庭豪騎乘警用機車趕赴任務鳴笛通過路口時,遭十七歲無照駕駛機車青年撞擊致死;去年五月一名男子無照駕駛,於遇警察攔查時因害怕受罰,以時速兩百公里狂飆逃逸,後經多輛警車圍捕,幸未造成傷亡。
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去年和前年全國無照駕駛共計十八萬人次;同期間全國酒駕、毒駕,共計十五萬人次。
葉毓蘭指出,比對肇事發生率,無照駕駛肇事的傷亡車禍發生率高達百分之二十,而酒駕、毒駕的傷亡車禍發生率則約近百分之六;如以傷亡率比對,無照駕駛傷亡率為百分之三十,酒、毒駕駛傷亡率為百分之七。
為增加對無照駕駛的嚇阻力,葉毓蘭提出的修法草案提高罰鍰,將原先的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提高為一萬元至二萬元;並規範,除了當場禁止駕駛外,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避免發生無照者繼續駕駛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