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標示產地 違者可罰400萬 |2020.09.01 語音朗讀 269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牛,蔡政府勢在必行。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不管是包裝食品或攤販餐廳業者,只要使用豬肉就必須標示原產地(國),新制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兩項草案僅有七天預告期,新制明年元旦上路後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三萬到三百萬元;若標示不實,可處新台幣四萬至四百萬元。 前一篇文章 5G飆速 台灣拿下第4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節2026.06.1902紐約跨信仰頒獎 佛光人共築和平希望2026.06.1803【優游藝林】漂浮在瀨戶內海的 下瀨美術館2026.06.1704多倫多佛光園遊會 5000人為世界祈福2026.06.1705照護進農場 翻轉養老生活2026.06.1706南華寺捐電腦 造福南非偏鄉學童2026.06.1907新加坡佛光山三十周年圖志發布 張正林水墨展開幕 2026.06.1708體育弘法 巴黎首辦三好運動嘉年華2026.06.1809大慈佛社佛光人 捐米關懷植物人2026.06.1910培訓讀書會帶領人 佛光山日本教區書香濃郁2026.06.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房市管制退場 央行揭3指標部會搶預算 無人機變提款機超時加班 紡織廠涉強迫勞動採購無人載具 政院編2100億饒慶鈴案 陸委會喊查處陸官校慶 展現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