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標示產地 違者可罰400萬 |2020.09.01 語音朗讀 263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牛,蔡政府勢在必行。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不管是包裝食品或攤販餐廳業者,只要使用豬肉就必須標示原產地(國),新制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兩項草案僅有七天預告期,新制明年元旦上路後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三萬到三百萬元;若標示不實,可處新台幣四萬至四百萬元。 前一篇文章 5G飆速 台灣拿下第4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悅讀人生】 與羊共舞2025.09.0502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禪學與淨土—禪堂的生活與清規 4-42025.09.0503佛大、南華校長 回山禮拜星雲大師 2025.09.0604達拉斯講堂跨宗教午餐會 祝願世界和平2025.09.0505無電照明 阿凡達夜光植物成真2025.09.0506白露養生潤肺防敏 保溼防晒多喝溫水2025.09.0507《僧事百講》英文版套書 叢林常識廣宣國際2025.09.0508電動車到底安全嗎?2025.09.0509畫廊外牆 壁畫吸睛2025.09.0510葡萄牙纜車脫軌 至少15死2025.09.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16縣市爭補助款 盼比修法前多柯文哲交保 北檢抗告狀今送高院第4艘千噸級 海巡署花蓮艦成軍國光臨時站拆除 擬闢建廣場中央發函業者 台東反風電 無人船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