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標示產地 違者可罰400萬 |2020.09.01 語音朗讀 268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牛,蔡政府勢在必行。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不管是包裝食品或攤販餐廳業者,只要使用豬肉就必須標示原產地(國),新制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兩項草案僅有七天預告期,新制明年元旦上路後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三萬到三百萬元;若標示不實,可處新台幣四萬至四百萬元。 前一篇文章 5G飆速 台灣拿下第4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行腳托缽宜蘭尋根 無畏風雨為眾祈福2026.05.0502佛光山捐百台輪椅 提升東京弱勢福祉2026.05.0203墨爾本佛光山慶佛誕 祈願世界和平2026.05.0204【文心雕佛:寫佛,也是寫我】吃粥2026.05.0605自宅變圖書館 老翁點亮閱讀夢2026.05.0406核災40年 車諾比變動物樂園2026.05.0307靠太陽能供電 AI數據中心上太空2026.05.0308雨中行腳步履堅定 托缽祈福動人心2026.05.0609戒子三壇正授 發菩薩心大願行2026.05.0410高中理科師資荒 免筆試直接複試2026.05.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巴拉圭總統抵台 進行國是訪問海鯤艦 跨夜測試延後訪史返國 賴:台有權走向世界申報綜所稅 手機占6成4總統與史王 簽署聯合公報核三重啟 傳本月洽購燃料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