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標示產地 違者可罰400萬 |2020.09.01 語音朗讀 271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牛,蔡政府勢在必行。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不管是包裝食品或攤販餐廳業者,只要使用豬肉就必須標示原產地(國),新制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兩項草案僅有七天預告期,新制明年元旦上路後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三萬到三百萬元;若標示不實,可處新台幣四萬至四百萬元。 前一篇文章 5G飆速 台灣拿下第4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美再釋4千萬桶儲油 催歐洲跟進2026.10.0102社論--慎防債市風暴2026.10.0403一起來當超級老人吧!2026.10.03044萬人10月3日大巨蛋相聚 音聲緬懷星雲大師2026.10.0105認識星雲大師與人間佛教 澳洲佛光童軍尋根2026.10.0106【悅讀人生】 金霸的 娛樂城堡2026.10.0207黎巴嫩水下遺址 揭千年海上城面紗2026.10.0108兵庫縣財政告急 獲捐金塊價值1.7億2026.10.0109佛大宗教暨科學研究中心 揭牌成立2026.10.0110【浮世畫框】大器晚成2026.10.0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超微對台3200億投資 將加碼陸漁船越界 海巡射水砲驅離禿子、燕子、漢子今年首合體 助陣江啟臣最萌毛英雄 國慶防災展演延遲3年 新F-16戰機抵台 台南新車站 首次開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