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旅遊 無限期禁止

 |2020.08.27
2625觀看次
字級
國際新冠疫情未見趨緩,交通部觀光局昨再宣布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且未訂期限,年底前國人恐仍無法出國旅遊。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國際疫情長期維持嚴峻,國際旅遊仍在黑暗隧道中,看不見盡頭的光。交通部觀光局昨天再度宣布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惟本次並未如之前訂出期限,換句話說,旅行社出入團禁令「無限期延長」,顯示國境開放恐遙遙無期。

觀光局先前宣布暫停旅行團出國和接待國外團客禁令,都以「月」為單位,設有期限,如三月十八日要求各旅行社,自三月十九日起禁止出團及接待國外旅遊團至四月底;四月八日再宣布,禁令延至五月三十一日;五月十九日宣布延長至六月三十日;六月十九日再宣布延長至七月三十一日;七月二十四日宣布延到八月三十一日。

不過觀光局這次未宣布禁令將延長至何時,顯示國際疫情未能趨緩,在看不出何時可望敞開國境大門的情況下,乾脆不再宣布限禁令期限,顯示今年底前國人恐怕出國無望,外籍旅客也持續無法來台,不少旅行業者雖早有心理準備,但憂心政府能否繼續給業者補助和協助,否則第四季恐將爆發裁員潮、倒閉潮。

觀光局指出,配合指揮中心對國際疫情發展研判,以及邊境風險管制等防疫措施,將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後續就配合指揮中心研判及邊境管制情況。

解約退費 分3級處理

觀光局說明,旅客解約退費處理原則,是依據旅客取消當時,指揮中心所公布的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由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根據觀光局表列,第一級注意(Watch)國家或地區,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旅客行前解約,可退還的旅遊費用須扣除行政規費,且要扣除依距離出發日期間,按旅費比例賠償旅行社損失,若旅行社能證明實際損失超過賠償基準,得依實際損失求償。

第二級警示(Alert)國家或地區,則依定型化契約第十五條,因客觀風險解約,在可退還旅遊費用須扣除行政規費及必要費用後,旅行社可再向旅客收取剩下旅費做為補償費,最高不逾百分之五;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家或地區,則依定型化契約第十四條,有法定原因解約,旅遊費用在扣除行政規費及必要費用後,可全數退還。

觀光局提醒,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此衍生退費爭議,可準備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若調處不成,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