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陳姓青年原役期不到4個月,原定108年8月19日退伍,但去年8月11日為逃避債主討債逾假未歸。示意圖/unsplash
【本報訊】現在當兵環境和以前大不同,有人批評像夏令營。嘉義縣陳姓男子為陸軍二等兵,役期不到4個月,原定108年8月19日就可退伍,但他卻在僅剩7天就可退伍的去年8月11日為躲債逾假未歸,雖然4天自行後回營,仍被依陸海空刑法離去職罪,判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19歲陳男軍事訓練期為至108年4月30日起至同年8月19日止,去年8月10日上午8點休假離營,原定11日下午6時返營銷假,但陳姓男子為躲避債主討債,當天下午未返回部隊,潛逃躲在嘉義縣六腳鄉友人住處。
陳姓男子供稱,因有10萬元債務糾紛,害怕債務人找上門討債才會逾假未歸,甚至還曾想要逃去澎湖工作,如果不是父親找到他的話,可能會一直逃避、不想回營區。

圖說:陳男剩7天退伍逾假不歸,被法院判刑2個月。示意圖/unsplash
經部隊發佈離營通報,聯絡陳男父親協尋,陳8月15日凌晨2時許回到營區、繼續服役,經部隊函送嘉義憲兵隊,由嘉義地檢署偵辦起訴做簡易判決。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為義務役軍人,預定休假結束當天還打電話回部隊,故意欺瞞表示欲回營,之前也曾逾假未歸被記過處分,代表他的素行不佳,嚴重影響部隊領導統御丶官兵士氣,且缺乏法紀觀念,經發布通緝後才歸案,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