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 4方向修正 |2020.06.12 語音朗讀 247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美國商會發表白皮書,建議台灣政府將「用電大戶條款」公告後延後2年實施。針對各界意見難以聚焦,經濟部能源局昨天召開產業研商座談,規畫4方向草案修正討論。能源局指出,草案調整有4項重點:1、維持契約容量5000KW以上之電力用戶,但將加入2年檢討適用對象條款。2、維持5年緩衝期,但訂定分年目標,例如3年內完成50%,5年完成100%。3、針對法規上路前已經設置綠能的用電大戶,其義務量可享折扣,最高可抵20%。4、按各類再生能源容量因數,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 前一篇文章 5年177億元 政院助攻顯示科技整合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詩】啤酒與冰淇淋 2026.02.2702動物的精采瞬間(下)2026.02.2203朝山叩鐘 佛光山嶄新大雄寶殿迎春 2026.02.2104房市冷 仲介業跨足都更危老整合2026.02.2105南投燈會 佛光山鳳凰主燈傳送光明2026.02.2106台北道場 新春禮千佛2026.02.2107光照大千璀璨登場 點亮和諧共生新希望2026.02.2108Q版初代超人力霸王 領航愛河灣2026.02.2109佛光山平安燈會 逾百萬人朝聖2026.02.2310劉美賢冬奧摘金 終結美24年花滑金牌荒2026.02.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王貞治 獲頒一等景星勳章藍軍購條例 敲定111億美元春節海運日均1.8萬人次 成長10%韓:總統願赴立院國情報告金門機場候補數百人 軍機連2天疏運七股科技工業區 招商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