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 4方向修正 |2020.06.12 語音朗讀 249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美國商會發表白皮書,建議台灣政府將「用電大戶條款」公告後延後2年實施。針對各界意見難以聚焦,經濟部能源局昨天召開產業研商座談,規畫4方向草案修正討論。能源局指出,草案調整有4項重點:1、維持契約容量5000KW以上之電力用戶,但將加入2年檢討適用對象條款。2、維持5年緩衝期,但訂定分年目標,例如3年內完成50%,5年完成100%。3、針對法規上路前已經設置綠能的用電大戶,其義務量可享折扣,最高可抵20%。4、按各類再生能源容量因數,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 前一篇文章 5年177億元 政院助攻顯示科技整合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2026.05.0102行腳托缽宜蘭尋根 無畏風雨為眾祈福2026.05.0503TPBL季後賽 熱血決勝 5月天2026.05.0104 【文心雕佛:寫佛,也是寫我】向佛與生活2026.05.0105南區佛青閱讀《法華經》 體悟佛法落實生活2026.05.0106倫敦佛光山考生祈福 祝願心想事成2026.05.0107佛光山捐百台輪椅 提升東京弱勢福祉2026.05.0208墨爾本佛光山慶佛誕 祈願世界和平2026.05.02095月雪紛飛 山林迎桐花季2026.05.0110自宅變圖書館 老翁點亮閱讀夢2026.05.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海鯤艦 跨夜測試延後訪史返國 賴:台有權走向世界申報綜所稅 手機占6成4總統與史王 簽署聯合公報核三重啟 傳本月洽購燃料棒首度視察馬祖 卓揆:居民安全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