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顏損給付不同,實則隱含歧視。圖/ingimage
【本報台北訊】頭部、顏面及頸部有顯著疤痕、凹陷的勞保醜形失能給付,男女給付天數有別,給付金額最多差 二十一萬,引發網友熱議男性顏值不值錢、毀容比較沒差?勞動部坦言,時空背景確實已不同,六月下旬將開會檢討。性別團體說,給付標準看似歧視男性,實則隱含性別偏見,歧視女性。
根據勞保給付規定,同樣的給付標準,女性失能等級為八,可領三百六十天給付,男性失能等級卻為十,僅能領二百二十天,若以月投保薪資四萬五千八百元試算,女性可領到五十四萬九千多元,男性只能領到三十三萬五千多元,差距約二十一萬元。
有網友日前投訴行政院信箱,卻收到勞動部答覆「考量兩性社會生活上因醜形所受妨礙不同」,引發熱議。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白麗真解釋,該規定是在一九七九年增訂,有當時時空背景,後續將研議調整。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周于萱說,醜形失能給付標準的性別差異,看似歧視男性,實則還是在歧視女性,這反映的是傳統價值觀裡,普遍認為男性成就無關乎外表,而是看社會地位、收入等,但女生外貌就會被評價。應回歸給付理由,顏面、頸部有顯著疤痕是否影響工作能力,而非以性別做評斷。
台灣男性協會祕書長王泓亮也認同,過去女性外貌在職場上更容易受評價,但現今是否仍如此?勞動部除應將此列入調整考量,更重要的是打破性別偏見,相較男性,女性外貌不該更容易成為妨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