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女藝人在買到某名牌櫻桃包之後,曾得意洋洋、心滿意足地公開表示:「從此我的人生圓滿了!」
不知道她這麼說,是真正發自內心的想法,還是只是為了誇耀並凸顯她對此名牌包的熱愛?如果是前者的話,我真替她感到悲哀,因為她居然將自己的人生價值,建立在一個名牌包上。
眾所皆知,名牌商品除了價錢較地攤貨貴上N倍外,其樣式並不見得會比較好看,但是卻始終不能打破眾人愛用名牌的迷思,甚至有不少人,習於把它當做是炫耀財富的最佳代言人。
我現在背的包包,迄今已陪伴我度過了三個寒暑了!它並不是什麼經典名牌,相反地,它的價格僅一百元,比起許多人購置了名牌貨,卻因為華而不實不耐用,或因為捨不得用而束之高閣。我認為非常的划算!
因為一件物品的真正價值,是取決於它的實用與否;但現代人,卻把它扭曲成商標代表價值及價格。人大可不必將精神寄託在虛無的名牌物質生活上,只要擁有了自信,即使用「LBT」(路邊攤)牌,照樣能活出自信與美麗!
商品總是會不斷地推陳出新,與其心情永遠跟著物欲而起伏,倒不如追求心靈上恬淡適足,不再只是為了追逐物質生活而患得患失,這才是人生永恆的幸福與滿足。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