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眾罹癌色變,但台灣醫療技術精進,多數非不治之症。而有時治療過程「心理」因素很重要。一名近五十歲的婦女,月經周期紊亂、偶有大量出血、腹痛的症狀,原不以為意,後因愈發頻繁而就醫,才知罹患子宮內膜癌三期,經手術後,醫師告知得再進行化療與電療。
該婦女得知需後續治療時,覺得自己已是疾病晚期、求生意志低。原想申請安寧病房度過餘生,不想再進行治療,但兒子毅然辭去公職、要就近照顧,加上醫護人員鼓勵,她轉念積極接受化療與電療。沒想到成效頗佳,除了現在不用再服藥外、腫瘤也從十公分縮小至三公分左右至今,成為病友的模範教材。
收治該婦女的羅東博愛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曾思文表示,相同期別的癌症病人,接受一樣的治療方式,有人效果很好,但有些人卻反應不佳,曾思文說,答案就在治療後的差別。除了每個人腫瘤基因的差異外,其實飲食、生活習慣和情緒調整等,占有很重要的影響,且「心理因素」比你想的更重要。
曾思文說,心理因素會改變人們生理反應,包括荷爾蒙、免疫系統、甚至引發慢性發炎反應,進而影響睡眠、食慾、日常活動等,這些都直接或間接改變個人的健康狀態;而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罹癌病人的心理狀況會影響他們的存活率。
他建議罹癌患者在積極治療後,應正向看待並努力修正飲食、習慣、心情與個性,並適量運動,即使是晚期患者,也可能多活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