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 踏出家門先罰10萬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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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新冠病毒確診個案激增且多為境外移入,各縣市也不時傳出有居家檢疫民眾違規,縣市政府雖開罰,但亂象依舊存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加重相關罰則,昨公布最新裁罰基準,居家檢疫者踏出家門先罰十萬、隔離者二十萬,希望阻絕趴趴走的亂象。

另為防這波返台潮應居家檢疫的民眾四處趴趴走,警政署通令各警察局針對夜店等場所擴大臨檢,果真查到有居家檢疫男上夜店,已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將裁罰一百萬元並建議送集中檢疫所強制安置。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十九日起,入境者皆需居家檢疫。疾管署統計,截至前天,管理中的居家檢疫民眾逾三萬人,居家隔離者逾一千六百人,另有逾五千一百人正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累計二百六十六件,罰鍰金額累計一千七百九十一點五萬元,其中違反居家隔離規定裁罰案共九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裁罰案二百五十七件。

由於居家檢疫人數眾多,加上這波旅外國人返台潮,使得我境外移入確診個案數近幾日不斷攀升,外傳有部分返台年輕人,白天待在家,晚上則跑去夜店成防疫隱憂。

台北市警方前晚就在大安區一家夜店,透過M-Police小電腦尋獲一名三十八歲居家檢疫男子上夜店,已通報衛生機關裁罰,並建議送集中檢疫場所強制安置。

警方表示,目前警用應勤裝備M-Police已增加防疫警示功能上線,警方檢視查訪對象身分時,會與疾管署資料庫接連線,遇居家檢疫或隔離對象,就會跳出警示畫面。

衛福部則針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隔離和檢疫行為,公布最新裁罰基準,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新制依據接觸人數、程度、範圍以及擅離時間長短等作為裁罰考量。

居家隔離民眾,擅自離家就兩小時內就開罰二十萬元,違規一次即須接受強制安置。居家檢疫擅離檢疫範圍兩小時內罰十萬,兩次違規就強制安置。疫情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呼籲,家人應提醒檢疫者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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