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危老容積獎勵可望延長。營建署昨天表示,目前正朝延長五年的方向研議修法,擬調整為以「時間」、「規模」兩種獎勵措施並行。在充分討論與蒐集意見後,就會盡快送交內政部、並送立法院審議,目標是明年上半年完成三讀。
據統計,全台逾五十年以上房屋高達六十九點五萬戶,屋齡三十年以上的今年已超過四百一十萬戶,營建署二○一七年實施三年《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中的百分之十容積獎勵,將於明年五月九日屆期。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王武聰指出,根據目前研議的修法草案,三年百分之十的時間屆滿後,第四年的容積獎勵將砍半,剩下百分之五,接著以每年一個百分點的幅度遞減,最終在五年後歸零。不過這次的修法也加入了鼓勵小面積單位整併的規模獎勵,王武聰說明,只要重建面積達到四百平方公尺,就給予百分之二的獎勵,往後每增加一百平方公尺,再增加零點五個百分點的獎勵,最高上限為百分之十。
若基地在未來五年內同時符合「時間」、「規模」兩種獎勵,可以並用,不過最高上限仍為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