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以台中火力電廠生煤使用量超標,昨天宣布廢止兩部機組許可證,並開罰九百萬元。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本報台中訊】台中市府以台中火力電廠生煤使用量超標,經兩度開罰並限期改善,仍持續使用生煤發電,台中市長盧秀燕昨天宣布廢止中火2、3號兩部機組許可證,並開罰九百萬元;根據台中市管制生煤條例規定「不再核發新的許可證」,2、3號機組無法再使用。
盧秀燕上任後管制中火不手軟,中火十一月二十七日全年生煤使用量超過一千一百零四萬公噸,市府於十二月三日、十四日分別開罰三百萬元及六百萬元,並兩次限期改善;第二次限改二十三日中午到期,市府三度稽查發現中火持續超量燃煤,昨天再罰九百萬元,並廢止2、3號機組操作許可證、生煤許可證,公文昨天傍晚送至台電,自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環局:供電綽綽有餘
盧秀燕表示,台中生煤管制條例已在二○一六年一月通過生效,有四年的緩衝期,中火卻依然違法超標,持續超量燃煤,身為百分之百的國營事業,知法犯法,尤其不應該;市府別無選擇、必須依法行政,若不執法,就變成包庇、違法。
廢止兩部機組許可證,是否會影響全國發電?中市府環保局長吳志超說,今年全國用量最高峰有兩天,一天是七月十七日,當天中火停止1號與4號兩部機組運轉,全國備轉容量仍達百分之十點○八;第二次用電高峰是八月二十日,中火僅停止4號機組,全國備轉容量達百分之十八點八一,代表即使廢止兩部機組,供電仍綽綽有餘。
環保局表示,中火十部機組,第2、3、6、7、10號等五部機組三次均被查獲違規,因2、3號機組最老舊,因此廢止兩部機組許可證;其餘八部機組明年一月准予展延許可證,6、7、10號三部機組因三次違規均有操作,准予展延兩年,其餘五部機組展延四年。
市府表示,中火2、3號機組許可證廢止後,即使台電重新提出申請,市府不會再核發新的許可證,因台中市管制生煤條例第三條規定「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不再核發新設固定汙染源生煤使用許可證」,中火若執意違法使用該兩部機組,市府將命其停工,並依空汙法函送偵辦。
改善空汙 6縣市聲援
對於中市府對中火的處分,包括彰化、南投、苗栗、新竹、雲林、嘉義市等六縣市都表達支持。彰化縣長王惠美說,現在冬天用電量較少,但中部地區確實空汙最嚴重的是在冬天,如果減少火力發電,絕對會對空氣品質有更好的改善效果。
南投縣長林明溱表示,若中火後續仍不配合生煤減量,希望盧秀燕再出撒手鐧。因為中火燃煤發電,林明溱四月時控告台電涉公共危險罪,中火再不配合減量,將串聯中部縣市首長一起告,甚至發動萬人上街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