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年金追溯發給 7萬人未領 |2019.12.19 語音朗讀 153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國民年金法》原規定,二○一六年三月一日以後死亡的國保被保險人,遺屬在被保險人死亡發生當月提出申請,才能領取遺屬年金。上述規定二○一八年七月被司法院認定違憲,應讓民眾追溯請領。由於遺屬年金採主動申請制,至昨年十一月底,勞保局僅補發遺屬三千三百二十八人,預估還有近七萬人可能符合資格卻沒有申請。 衛生福利部昨召開記者會提醒,如果有民眾不是在配偶死亡當月立即申請遺屬年金,或是配偶死亡後未曾申請過遺屬年金者,都可以來申請看看,若符合資格將追溯發給,每個月至少可領三千元。 前一篇文章 總統辯論會 敲定29日公視舉行 下一篇文章 外冷內溫 明年經濟成長率 中研院估2.58% 熱門新聞 01全英古蹟遺產開放日 佛光山展文化魅力2025.09.2202佛光山大雄寶殿修繕上梁 人天同慶祈盼2026年啟用2025.09.2103楓紅嵐山2025.09.2204佛光山供僧道糧 北中南總回向2025.09.2205奇妙有趣 無花果2025.09.2206紐西蘭基督城路跑 捐贈4百棵樹2025.09.2207國中小校長荒 提早退休人數增2025.09.2208【友誼長存】相約北海道2025.09.2209防商標蟑螂 公路局申請淡江大橋商標2025.09.2110【生活 快門】您好,鴨!2025.09.2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無人機演練 緊急物資運補銘傳禮賓大使 連41年國慶不缺席海巡署敦睦艦隊 帛琉:期盼每月都來新官宣誓拒台護照購票 春秋航空:誤會外籍客入境登記表 10月起線上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