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住宅火險大多是屋主投保,若是租屋,一旦發生火災,房客通常沒有保障。 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保險局宣布明年起住宅火險都擴大承保,且不管新、舊保單都適用,不只是增加颱風洪水理賠,還增加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租屋仲介費、搬遷費、生活不便補助金等五項理賠。但現在大都會區房價高,小家庭或單身族租房子的特別多,產險公司指出,租屋族投保住宅火險只要附加「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也可以擁有住宅火險的保障。
明年起住宅火險在保費不變的狀況下,除了原本的保障外,再納入颱風洪水補償,一旦發生颱風或淹水導致不動產及動產損失,依地區可以補償七千元到九千元;並另增四項補助金,包括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置費用最高五千元實支實付;租屋仲介費用實支實付給付最高五千元;搬遷費用實支實付最高十萬元;還有生活不便補助金每日定額給付三千元,單一事故最高給付三十日為限。
房東求償
住火險保單啟動
目前市面上住宅火險大多是屋主投保,若是租屋,一旦發生火災,住宅火險會賠償給房東,房客通常沒有保障。
但對租屋族來說,最擔心因為自己造成火災,讓房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自己的家當也毀損,必須賠給房東一大筆錢;又或是延燒到鄰居或隔壁大樓,造成第三人受傷、死亡,衍生更多賠償問題。
事實上,就算是在外租屋,房客仍然可以自行投保住宅火險,只要有「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就可藉此減少自身損失。
該條款主要是針對因過失導致所承租的房屋發生火災、爆炸,導致房屋或動產受到毀損,房客要依法對房東負賠償責任時,保單就會啟動,依照保單規定的賠償責任保險金額限度內,理賠給房客。
大樓有特種行業
產險不理賠
專家指出,若房客投保住宅火險含「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一旦發生火災後,產險公司會依額度理賠給房客,儘管房客沒有房屋所有權,產險公司也會賠償房客在屋內的家當損失,且若房東要求房客負賠償房屋損失的責任,產險公司可代為理賠。
若只有房東投保住宅火險,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因為房東是被保險人,產險公司會賠償房東在屋內的動產損失,連帶房屋損失也會理賠;至於房客由於不是被保險人,不僅房客家當不理賠,甚至若事故起因在於房客,房客還要面臨求償。
專家指出,有些保險公司推出的承租人火災責任險,是附加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若知道房東已有投保該險種,可協議由房客投保承租人火災責任險;若怕麻煩,房客也可自行投保火險,切記要包含「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
產險公司也特別提醒,投保時可要注意被投保的房屋地址,若不是保單內註明的居住地址,產險公司可以不負理賠責任;若是頂樓加蓋的租屋處,或所在大樓內設有特種行業,例如KTV、三溫暖等,也不會承保。
住宅火險明年新增保障
項目 給付限額
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 ◄ 最高5000元、實支實付
租屋仲介費用 ◄ 最高5000元、實支實付
搬遷費用 ◄ 最高10萬元、實支實付
生活不便補助金 ◄ 每日3000元,單一事故最高給付30天
颱風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
●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最高7000元
●台北、新北、台南、高雄、桃園、外島最高8000元
●新竹、台中、嘉義、苗栗、南投、彰化、雲林最高9000元
資料來源/保險局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